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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本來是想寫關於逼迫這個話題的

可是後來在和有米的談話中

我改變了想法

就談藝人的自由吧

 

言在部落格上很生氣

不禁飆髒話(英文的)

我能理解她

畢竟有些事真的不是說忍就可以忍的

有米擔心言作為一個藝人在部落格上講髒話會帶來不好的影響

甚至想要和公主講說把那句話刪掉

而我覺得

從她去了法國后

我就真的很少有看她在BLOG上這么直白的表露過自己的心聲

這次的網志

說實話 我雖然憤怒(憤怒法國人的態度)

但竟也有欣喜的感覺(因為覺得有覺得言也是普通人)

我說

不要勸她

你有經常看她在部落格上這么真性情嗎?

難道就因為是藝人必需把所有的怨氣都埋在肚子里發黴嗎?

有嗎?

 

藝人也是人

也有喜怒哀樂(這句是廢話)

神仙也不可能十全十美

所以我一直以來對待所有犯過錯的人都很寬容(但這次的部落格髒話言沒有犯錯)

我希望不管是誰都可以做自己

當然這話不包括我

因為我早已沒有什麽權利可以做自己···

 

加油吧言

我發現也只有在你面前我才是···自己。

因為你與我相隔太遠

甚至一輩子都碰不到面

我可以狠狠的做一個瘋狂的粉絲

什麽都比不必擔心

好了···

這未免跑題太遠···

這篇網址希望某人可以看到

雖然我知道看不到的機率比看得到的機率大太多太多

但我仍癡心做一次夢

也許···

是一個沒有盡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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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E6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